——不征 不征增值稅:增值稅納稅人發生經濟行為,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,不需要繳納增值稅。 常見形式:納稅人取得中央財政補貼、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(預付卡銷售和充值、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、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等)、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、存款利息等等。 注意事項:不征收增值稅項目發票開具規定,可使用“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”編碼,發票稅率欄應填寫“不征稅”,且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。 ——免稅&免征 增值稅免稅:增值稅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,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,在銷售時免征增值稅。 常見形式: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、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、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免征增值稅等等。 注意事項: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、勞務、服務、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。 增值稅免征: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,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,對其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在不超過限額規定的,免征增值稅。 常見形式: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(含本數)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免征增值稅。 注意事項: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納稅人,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,在當期累計代開票銷售額低于免征標準前,代開票時暫不征收增值稅;一旦當期累計代開票銷售額超過免征標準,則應對當期全部代開票銷售額一并計征。